毛细支气管炎即急性感染性细支气管炎,累及直径75-μm的细支气管,毛细支气管炎常发生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,最常见的病因为呼吸道合胞病毒(RSV)感染,且呈自限性。

近日,为规范我国毛细气管炎诊治,《中华儿科杂志》编辑委员会与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联合发布了《毛细支气管炎诊疗与预防专家共识(年版)》,共识由首都儿医院呼吸科的陈慧中教授等专家执笔编写,发布在近期的《中华儿科杂志》中。

以下为共识推荐意见概要,全文请见阅读原文。

毛细支气管炎即急性感染性细支气管炎,累及直径75-μm的细支气管。病理基础主要为:急性炎症、黏膜水肿、上皮细胞坏死、黏液分泌增多,致细支气管狭窄与阻塞。该病最常见的病因为呼吸道合胞病毒(RSV)感染,且呈自限性。

主要发生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,常见于2-6月龄。临床表现:流涕、咳嗽、阵发性喘息、气促、胸壁吸气性凹陷(三凹征)、听诊呼气相延长、可闻及哮鸣音及细湿罗音。为规范毛细支气管炎的诊治与预防,在参考国外相关最新诊治指南的基础上,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,提出如下建议。本共识主要适用于年龄小于1岁、第一次喘息发作的毛细支气管炎患儿。

一、诊断

1.应主要根据病史及体格检查诊断毛细支气管炎,并对疾病严重程度进行分级(B级证据,高度推荐);

2.应评估有无发生严重毛细支气管炎的高危因素,如年龄12周、早产、合并心肺疾病或存在免疫缺陷状态(B级证据,中度推荐)。

二、治疗

1.监测病情变化、对症和支持治疗(A级证据,高度推荐);

2.可试用支气管舒张剂雾化吸入治疗(B级证据,低度推荐);

3.不推荐常规应用全身糖皮质激素(A级证据,高度推荐),可选用雾化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(B级证据,低度推荐);

4.住院患儿在严密监测下,试用3%高渗盐水雾化吸入(B级证据,低度推荐);

5.不推荐常规应用利巴韦林,包括雾化吸入途径用药(B级证据,中度推荐);

6.仅在不排除细菌感染时选用合适抗菌药物(B级证据,高度推荐);

7.不推荐胸部理疗(B级证据,中度推荐)。

三、预防

1.慢性肺疾病、早产儿(32周)或先天性心脏病等高危儿可给予帕利珠单抗预防(B级证据,中度推荐);

2.洗手是预防RSV院内传播的最重要措施:在与患儿直接接触前后,接触邻近患儿的物体后以及摘手套后,均应洗手(B级证据,高度推荐);

3.婴幼儿应避免暴露于拥挤的人群或被动吸烟的环境中(B级证据,高度推荐);

4.提倡母乳喂养(B级证据,中度推荐)。

来源:《中华儿科杂志》年3月第53卷第3期

注:文章经中华医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,仅限于非商业应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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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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